南京林業大學2021年綜合評價招生簡章
2021-04-27 00:00南京林業大學是國家“雙一流”建設高校、全國百強高校和中央與地方共建的省屬重點高校。為貫徹落實《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》,推進“分類考試、綜合評價、多元錄取”考試招生模式改革,根據《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》(蘇教考〔2021〕5號)精神,經研究決定,我校2021年繼續在江蘇省開展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工作?,F將有關辦法公布如下:
一、招生計劃
綜合評價招生計劃不超過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%(具體以上級主管部門確定我??傮w招生計劃數為準),錄取的學生在南京校區學習。
二、報名條件
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,具備創新潛質、品學兼優、素質全面、身心健康的江蘇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,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均可報名:
(一)競賽類: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五項學科競賽(數學、化學、物理、生物、信息學)獲得省級賽區三等獎及以上;或者科技類、人文社科類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,競賽類項目表詳見附件1。
附件1:競賽類項目表
(二)學業優秀類:四星級高中及素質教育推進好、與我校人才培養有合作聯動中學的考生高二、高三階段有三次及以上學期的期末成績(含??迹┚C合排名在年級歷史等科目類或物理等科目類學生中前20%(含)。其他高中的考生,高二、高三階段有三次及以上學期的期末成績(含??迹┚C合排名在年級歷史等科目類或物理等科目類學生中前5%(含)。
(三)思想品行類:高中階段獲得市級(設區市)及以上優秀學生干部、三好學生、優秀共青團員等榮譽稱號。
(四)創新潛質類:對資源、生態及環境等我校特色學科領域具有濃厚興趣、且高中階段在國內外相關專業學習實踐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,或經我校審查認定的在某一學科領域具有特殊才能者(需附詳細資料說明或佐證材料)。
以上考生申請材料中有關獲獎證書、榮譽證書等應在我校規定的報名截止日期之前取得,不得事后補報。
三、招生專業
2021年綜合評價招生專業詳見附件2,考生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應符合填報專業(類)的選考科目要求。
附件2:綜合評價招生專業目錄
以報名條件(四)“創新潛質類”報名的考生,填報專業限定在與其創新潛質相對應的專業。如填報專業與潛質不符,則不享受綜合評價錄取相關政策。
四、報名辦法
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實行網上報名??忌璧卿洝熬C合評價報名系統”(https://bm.chsi.com.cn),按網上要求注冊、填寫各項申請信息,并上傳相關材料掃描件,包括:
1.符合報名條件相關以及其他綜合素質優秀的證明材料(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報材料上傳);
2.教務部門提供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期末成績匯總表(中學教務部門審核蓋章、負責人簽字);
3.中學審核蓋章、負責人簽字的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;
4.《報考材料真實性承諾書》(見附件3,本人簽名后上傳);
5.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(正反面);
6.申請表(報名完成后由報名系統生成打印,須考生本人、所在中學校長簽字并加蓋中學公章)。
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,考生在上傳申請材料掃描件時須確保上傳材料真實、準確、清晰可讀,未按要求完成報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,報名無效。
按照江蘇省物價局、江蘇省財政廳、江蘇省教育廳《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蘇價費[2007]423號、蘇財綜[2007]92號、蘇教財[2007]89號),報名測試費標準為60元/生??忌鷪竺麜r,即在報名系統中自助繳納報名測試費(報名前請認真閱讀招生簡章,對照條件慎重考慮,繳費之后概不退款)。
報名及繳費時間:2021年4月29日8:00至5月8日18:00。
五、選拔程序
(一)資格初審
報名截止后,學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進行資格初審(材料不全者視為初審不通過),并將考生初審情況折算為“初審分”(滿分200分),擇優確定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名單。
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名單經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,將于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,并按規定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。
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須于6月5日前在網上報名系統確認參加面試。逾期未確認者將視為放棄面試資格。
(二)考核安排
考核以綜合素質面試的形式進行,面試主要考核學生溝通表達能力、學習能力、綜合素質與創新潛質等,“面試分”滿分為200分。
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的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,保障考生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,我校2021年綜合評價招生資格復審與面試等工作安排在6月13日,具體安排將根據屬地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,并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及時公告。請考生報到前務必關注我校本科招生網(https://zsb.njfu.edu.cn)。
(三)入選與公示
我校根據“學??荚u分”的高低排序,分歷史等科目類和物理等科目類按不超過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數的4倍擇優確定入選考生名單。入選考生名單經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,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,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網進行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公示。凡有舉報并經查實,取消其綜合評價招生資格。
六、綜合評價與錄取規則
(一)綜合評價方法
入選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,高考文化分須達到江蘇省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,我校根據考生的高考文化分、學??荚u分等維度進行多元加權綜合評價,形成綜合評價分,評價方法如下:
綜合評價分滿分為1150分,具體計算方法為:綜合評價分=高考文化分+學??荚u分。
(二)錄取規則
根據進檔考生的綜合評價分及專業志愿填報情況,按照“分數優先”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。綜合評價分同分情況下,依次按高考文化分、語文數學兩科之和、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、外語單科成績、首選科目單科成績、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,如仍相同則參考考生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檔案,擇優錄取。
七、監督機制
1.我校在江蘇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的領導下,認真落實相關政策要求。南京林業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綜合評價招生工作,學生工作處、教務處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。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機構全過程監督,并接受社會監督。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監督電話:025-85428753。
2.綜合評價招生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。中學及學生本人提供的材料須客觀、真實,由所在中學負責人簽字蓋公章方為有效。所在中學須對學生中學階段成績排名、推薦名單和錄取結果等進行張榜公示,以接受社會監督。
3.對在綜合評價招生中存在違規承諾或操作,虛報或偽造、變造有關材料,考試作弊、替考等弄虛作假、徇私舞弊行為的,一經查實,依據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(教育部令第33號)予以嚴肅處理。對于負有責任的考生本人,我校將考生的違規事實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。
八、咨詢方式
電話:025-85427320、400-928-1115
地址:南京市玄武區龍蟠路159號
郵編:210037
網址:https://zsb.njfu.edu.cn
微信公眾號: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
微信小程序:南京林業大學本科招生
九、其他
1.綜合評價錄取考生與普通高考錄取考生享受同等資助政策,包括國家助學貸款、獎學金、助學金、困難補助、勤工助學、學費減免等。
2.我校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綜合評價招生事宜。
3.本簡章由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,未盡事宜參照本校2021年招生章程。如教育部、江蘇省教育廳、教育考試院出臺新招生政策,按新政策執行。